《潜流》:对民族主义的再认识的读书报告
#1
就tmd讨厌葛红兵,朱学勤就应该把他开了!!

《潜流:对狭隘民族主义的批判与反思》
乐山 主编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

在现代化问题的研究中,民族主义是作为现代化的一种反动思潮而提出的。二战后的第三世界国家中广泛的以这种思潮作为立国之本。在中国,民族主义的思潮似乎要出现得更早一些。上世纪末亡国灭种的危机不自觉地充当了催化剂。到现在100余年,民族主义仿佛草蛇灰线,时隐时现;而在近十年中,正像《潜流》中写的那样“由隐而显,正在影响中国的走向,”因此,对民族主义的反思与批判就是很有必要的。本文拟站在自由主义的立场,将学术界对民族主义展开的讨论从某几个方面作出整理和一些自己的想法。
民族主义的简介:
徐迅的《解构民族主义:权力、社会运动、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从学理上系统地分析了民族主义的产生:徐文指出,民族主义是复杂的文化和社会现象:普通群众进行广泛的社会参与,发动社会运动,为民族主义情绪提供土壤;知识分子与社会精英则运用民族主义的范式创造与解读历史文本,创造民族主义的文化和意识形态;政治家则通过政治技巧与手段将以上的因素整合为全民的政治运动。
刘军宁的《民族主义四面观》简要分析了民族主义的优劣之处;民族主义是强化民族自尊心、自强心和自信心的最有力的工具,有助于民族独立,唤起人们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愿望。民族主义提倡英雄主义,塑造荣誉感和牺牲精神,可以在社会中造就一种向上、奋进、自强、团结一下,甚至是同仇敌忾的民族情感和民族凝聚力。
民族主义的功能:制造民族认同。有利于提高成员的归属感和民族凝聚力。有利于保存民族的文化传统,进而保存多样而丰富的民族遗产。强调对民族特性和民族传统的认同与尊重,填补了主导意识形态的缺陷与不足。
但是民族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情绪,而非一套系统的学说。民族主义解决问题的办法主要是诉诸人类放荡不羁的情绪,而不是诉诸人类那点本来就十分有限的理性禀赋。民族主义强调“族国”的绝对主权,排斥个人自治,从而极可能压制、剥夺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早就对内对外都不受约束的绝对专制的政治主权。民族主义并不必然导致专制,但很容易为专制主义所利用。
民族主义的价值观
在自由主义看来,人类的价值观念历来是有变化的,但是最核心最基本的要素总是普遍而永恒的。世界上确实存在着一种普世价值即“自由”。这是人类生存的本能。文化虽然千差万别,但是必须统一在尊重个人选择的前提下。
在大多数学人的论述中,民族主义的价值基础是文化和价值相对主义。这种价值观具体通过两种方式表达:弱小民族用本民族价值观和文化传统来抵抗大民族的价值观和文化传统;二强大民族则往往是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价值是唯一可取的,并把他们强迫给弱小民族。
葛红兵在《民族主义、文化相对主义视野与当代中国的认同障碍》中严厉的批判了这种价值观。葛文认为:这种价值观是“帮助那些落后者保持自己落后的一种理论。”“为那些所谓的文明人在看到野蛮的不合乎人性的事件发生时逃避自己的责任。”
葛文的观点虽然正确,但是论述过程还是值得商榷:赫斯科维奇认为:文化相对主义的核心的核心是尊重差别并要求相互尊重一种社会训练。他强调多种生活方式的价值,这种强调以寻求理解和和平共处为目的。而不去评判甚至摧毁那些不与自己原有文化相吻合的东西。葛文引用了这段话并且认为,文化相对主义将有可能使我们面对恶的行为时“无事可做”,“因为我们必须尊重他的价值标准而不能用我们的价值标准来评判他。”
恰恰相反,文化相对主义的根本前提就是对自由这一基本普世价值的肯定。对文化的“寻求理解和和平共处”本身就包含着对自由的肯定。秦晖在《“制度碰撞”与“文化交融”:全球化中的两种景观》中对这一问题作了清楚论述。秦文对民族中心主义——文化沙文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作了必要的澄清:他指出:文化多元化,必然是“文化际”多元化和文化内多元化的统一。文化无所谓优劣,而制度却因为其对自由的尊重与否而可区别好坏。与此对照,我们不难发现,葛文的“无事可做”并不符合文化相对主义的要求。
其实,把前述的价值观命名为文化相对主义是不妥当的。在人类学上,文化相对主义被定位为这样:即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独创性和充分价值,一切文化的价值都是相对的,是平等的。我们主张要抛弃民族中心主义,尊重每一种文化的独特价值。这个定义中的民族中心主义,以至于更为偏激的文化沙文主义,才是民族主义奉行的价值观念。所谓的民族中心主义是以自己的喜好和习惯来理解其他的文化,以自己文化的价值观念和传统作判断;而文化沙文主义:则是人为本民族所奉习俗信仰永远优于别人的习俗和信仰。并以己之文化坐标来规范别人的行为。人类学老前辈费孝通老先生所讲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和而不同。”反而与文化多元化的自由主义有共同之处。
民族主义的出路:
几乎所有的学者都指出,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的整合是民族主义唯一的出路。
刘军宁的《民族主义四面观》提出了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共同之处以及合流的前提;
自由主义并不要求人们放弃自己的民族个性,而且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都以自决为自己的核心原则之一。民族主义侧重民族自决,自由主义侧重个人自决。一个典型的民族主义者只承认民族自决权,不承认个人自决权;一个典型的自由主义住在八个人的自决权摆在最高位置的同时,却有条件的承认民族自决权,不承认个人自决权。前提:任何民族自决都必须建立在个人自觉的基础之上;尽可能的诉诸法律即用和平、理性的手段来实行民族自决。
秦晖的《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契合点在哪里?》进一步详细论述了这种可能性。秦文在简要论述了普世价值与文化和制度的关系后指出,民族认同或文化(文明)认同的本质是纯粹审美符号的认同,这些抽象的符号完全可以被用来象征自由主义价值。这不仅由于自由是普世性的,而且也得到了学理上的支持。因此,民族主义完全可以通过自由主义的方式来维护本民族利益。
[图片: x1p_aDJUL8hnF_Vbz2klji6tZm9Ls7LqjH6lWj_a...n05t7PqCIY]
回复


主题内容
《潜流》:对民族主义的再认识的读书报告 - 由 dsssm008 - 2005-11-17 23:52

跳转到:


正在阅读该主题的用户: 1位游客
您的访问已通过Cloudflare保护,访问自美国/lo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