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7-6 11:04
1987年初,美国普拉特·惠特尼公司国际项目主任斯蒂芬·哈金斯率团到北京,就超7的发动机提出了三个方案:
1、PW1212,该发是1962年研制的A-4攻击机的非加力发动机J-52的改进型,加力推力9387kg,最大推力6122kg,推重比7.3,单价200万美元,空气流量为81kg/秒。由于与歼-7进气流量不匹配,总压恢复系数只能到0.8-0.85,因此需采用两侧进气。这样总压恢复系数Qjq为0.95,进气道、中后机身都要作较大的改动。头部需增加135kg的配重平衡燃油系统的变化。此计划虽然花钱较多,但性能明显改善;
2、F404发动机,加力推力7711kg,最大推力4790kg,推重比7.86,单价180万美元,进气流量为68kg/秒。此计划与歼-7的进气道较匹配,进气道可不作改动。但中、后机身需做较大改动,费用较高;
3、PW1216发动机,加力推力7425kg,最大推力5400kg,推重比6.6,单价130万美元,是PW1212的双轴加力式涡喷改型。普惠公司的具体计划是在PW1212发动机的基础上,配用中国WP-7BM或WP-13发动机的加力筒体及相应的系统,构成PW1216。该发总寿命可达8000小时,飞机进气道与机身无需作任何改动。普惠公司对该方案相当自信。
普惠公司还讨论了该发在中国联合生产,以及与成飞公司协调了PW1216发动机加装在歼-7CP上的技术方案。同年4月底英国罗·罗公司驻京办也向中航技和军方介绍了RB199-127/128三轴式军用加力式涡扇发动机。该发动机加力推力7430kg,最大推力4123kg,发动机推重比7.6,在当时比较先进,带有全权数字式燃油控制系统和反推力装置。值得一提的是该发动机已为“狂风”战斗机采用。
5月中旬,罗·罗公司专家组与成飞公司研讨、协调RB199-127/128方案。平心而论,RB199-127/128发动机装备了“狂风”,美PW1120发动机装备了以色列“狮”、F404发动机装备了美F-18及F-5G,均比较先进,推重比均在7.3以上。当时中国尚无法生产此类产品。而PW1216则采用60年代技术,且为涡喷形式,总体性能差于上述三种发动机。而当时中国已具备研制生产该级别发动机的能力,其时研制中的WP-14就略优于PW1216。从普惠公司极力推荐PW1216的情况来看,美方并不打算将先进发动机卖给中国,只是出于与英方竟争做个场面。
同时在机体设计方面竞争也很激烈。美格鲁门公司在1988年获得了与中方共同研制“佩刀Ⅱ”(歼-7CP)的授权。由于成飞的方案基本是歼-7M局部有限的改进,因而其机动性仍无法与巴空军的主要作战-----印空军米格-29相匹敌。为此格鲁门公司提出带边条翼的40度后掠机翼的改进方案,并改装与F-16类似的双腹鳍。这一方案性能尚可,但大迎角性能不好。后格鲁门公司将进气口设计向内倾斜10度,大迎角性能得到大幅改善。之后尽管后格鲁门公司退出,上述设计仍保留了下来,形成了FC-1标志性的“肋部进气道”。
1、PW1212,该发是1962年研制的A-4攻击机的非加力发动机J-52的改进型,加力推力9387kg,最大推力6122kg,推重比7.3,单价200万美元,空气流量为81kg/秒。由于与歼-7进气流量不匹配,总压恢复系数只能到0.8-0.85,因此需采用两侧进气。这样总压恢复系数Qjq为0.95,进气道、中后机身都要作较大的改动。头部需增加135kg的配重平衡燃油系统的变化。此计划虽然花钱较多,但性能明显改善;
2、F404发动机,加力推力7711kg,最大推力4790kg,推重比7.86,单价180万美元,进气流量为68kg/秒。此计划与歼-7的进气道较匹配,进气道可不作改动。但中、后机身需做较大改动,费用较高;
3、PW1216发动机,加力推力7425kg,最大推力5400kg,推重比6.6,单价130万美元,是PW1212的双轴加力式涡喷改型。普惠公司的具体计划是在PW1212发动机的基础上,配用中国WP-7BM或WP-13发动机的加力筒体及相应的系统,构成PW1216。该发总寿命可达8000小时,飞机进气道与机身无需作任何改动。普惠公司对该方案相当自信。
普惠公司还讨论了该发在中国联合生产,以及与成飞公司协调了PW1216发动机加装在歼-7CP上的技术方案。同年4月底英国罗·罗公司驻京办也向中航技和军方介绍了RB199-127/128三轴式军用加力式涡扇发动机。该发动机加力推力7430kg,最大推力4123kg,发动机推重比7.6,在当时比较先进,带有全权数字式燃油控制系统和反推力装置。值得一提的是该发动机已为“狂风”战斗机采用。
5月中旬,罗·罗公司专家组与成飞公司研讨、协调RB199-127/128方案。平心而论,RB199-127/128发动机装备了“狂风”,美PW1120发动机装备了以色列“狮”、F404发动机装备了美F-18及F-5G,均比较先进,推重比均在7.3以上。当时中国尚无法生产此类产品。而PW1216则采用60年代技术,且为涡喷形式,总体性能差于上述三种发动机。而当时中国已具备研制生产该级别发动机的能力,其时研制中的WP-14就略优于PW1216。从普惠公司极力推荐PW1216的情况来看,美方并不打算将先进发动机卖给中国,只是出于与英方竟争做个场面。
同时在机体设计方面竞争也很激烈。美格鲁门公司在1988年获得了与中方共同研制“佩刀Ⅱ”(歼-7CP)的授权。由于成飞的方案基本是歼-7M局部有限的改进,因而其机动性仍无法与巴空军的主要作战-----印空军米格-29相匹敌。为此格鲁门公司提出带边条翼的40度后掠机翼的改进方案,并改装与F-16类似的双腹鳍。这一方案性能尚可,但大迎角性能不好。后格鲁门公司将进气口设计向内倾斜10度,大迎角性能得到大幅改善。之后尽管后格鲁门公司退出,上述设计仍保留了下来,形成了FC-1标志性的“肋部进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