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9-5 14:03
代码:
三、版主申请及审批标准
(1)注册时间一个月以上,上站次数30次以上,发表文章25篇以上(含回帖,不包含灌水文章)
(2) 熟悉本站的大多数功能的使用。
(3)对于技术板块版主有一定的相关知识。
(4)能方便的使用电脑,每周在线时间不少于6小时。
(5) 版主试用期为15到30天,及格者会有正式公布。
(6)对讨论区的建设具备长久热情,不得凭一时性起。
(7) 有一定容纳不同意见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8) 对于技术板块版主有一定的相关知识。
(9)每个讨论区设立版主若干人,但同一人最多担任三个版的版主
(10)同一用户申请失败一个月内不允许再次申请。
##可申请建立独立的、具有鲜明讨论主题的版块。并可独立建立其相应版块的管理规则。
明白!
刚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