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5-19 04:09
二
我将屠隆也算为非正常死亡的中国文人,因为,他是自己找死。
汤显祖的诗,题为《长卿苦情寄之疡,筋骨段坏,号痛不可忍。教令阖舍念观世音稍定,戏寄十绝》。所谓“情寄之疡”,即为当时“梅毒”的雅称。你把感情寄托到婊子身上,婊子也就将梅毒螺旋体转移到你身上。这位死于性病的才子,其出格的风流水平,你说,能不令人刮目相看吗?
古往今来,中国有无数文人,但患梅毒而身亡者,他是独一份。
在现代医学中,梅毒学名为“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系统疾病”,即“syphilis”。屠的梅毒已经到了发作的第三期,在今天的医疗条件下,也许还有救,但在明代,只好束手无策,由他剧烈疼痛,共剂失调,从面部器官坏死糜烂起,一直到耗尽这盏灯油为止。
风流罪之可怕,莫过于此。
据西方医学史,梅毒系哥伦布由新大陆归回后,文献才有病例记载。但也有人认为,公元15 00年以前,许多欧洲的“麻风”病例,从其接触传染,性传播,遗传,汞制剂有效的性质看,实际上也就是梅毒。中国人旧称这种性病为“杨梅大疮”,“杨”,恐系“洋”字的讹传,估计也是外来的传染病。
明代中后期,是个淫风甚炽的年代。据明谢肇膌《五杂俎》:“今之娼妓布满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它穷州僻邑,在在有之,终日倚门献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两京教坊,官收其税,谓之脂粉钱。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听使令而已。唐、宋皆以官伎佐酒,国初犹然,至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禼里。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谓之土妓,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
只要有卖淫为生的娼妓,只要有进行性交易的行业和场合,性病传染,必定要成为社会公害。在俄国作家库普林小说《亚玛街》中,我们看到沙俄当局对妓女和妓院,有定期的卫生检查。虽然,很大程度上是做做样子的。但至少在18世纪以后的西方,即或是走过场,还是想要控制性病蔓延的。但在中国,甚至到了清代,到了民国,从鸳鸯蝴蝶,狭邪淫秽的小说作品中,看不到类似的杜绝性病传播的措施。
因此,汤显祖这首“戏寄十绝”,从诗中略存调侃之意看,性病是当时社会的常见病。屠隆害了梅毒,不过和伤风感冒一样,汤既未感惊讶,也不认为奇怪,是很平常,很普通的病。估计15世纪的明代,性病的普遍发生率,是那个淫乱社会的必然现象。讵知屠长卿风流出格,性生活过于糜烂,以致最后不治,首开中国文人性病死亡记录。
作《拍案惊奇》的凌初曾经对15、16世纪的中国人的心理状态,作过这样的表述:“近世承平日久,民佚志淫”。其实,民风的淫佚,是在帝王、臣宰、整个国家机器中的大小官僚带动下,再加之商人性消费的勃兴,与文人自命风流的推波助澜,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才形成这种全民参与的世纪末淫风。
要是能通过时光隧道,回到万历年间,那时的北京也好,南京也好,乃至大小城市,妓院娼馆,充斥市廛,神女娈童,诱色卖身,媚药秘方,大行其道,淫具亵器,公开买卖。而在街市集镇,茶楼酒肆,那些御女之道,房中之术,淫秽文字,春宫图画,更是堂而皇之地大明大摆。因此,实际上全社会对于淫荡,已到了毫不以为羞耻的田地。
像屠隆这样的才子,引娼挟妓,眠花宿柳,平康冶游,招蜂惹蝶,弄出一身病来,是不必大惊小怪的。然而,得了性病,多少有点中奖的荣耀感,实在是匪夷所思。在今天说来,某位作家从三陪小姐那里染上淋病白浊,顶多从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找江湖郎中私下治闻,绝不愿意大事张扬。无论如何,这是不大名誉的事情。可在明朝,却视作风流,不但不感到难为情,不觉得是件多么难以启口的话题,还要堂而皇之写进诗文里的。
汤显祖,这位与莎士比亚同年死去的剧作家,就认为这是风流,不是丑恶。
风气,这东西,一旦形成,便会左右社会,左右人的意识,作家也不能例外。我记不得是公安三袁中的哪一位了,竟认为妓女能给予离乡背井者灵肉满足,实在有其存在的必要,并为之论证,振振有词,颇理直气壮的。这也就是一代人说一代的话,一代作家写一代的作品。现在回过头去看我们亲历过来的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尝试,三十年代的拓展,四十年代的跌宕,五十年代的惶恐,六十年代的矫情,七十年代的伪善,从作家的话语中,大致可以揣摸出那个时代的大致脉搏和基本面貌。
我将屠隆也算为非正常死亡的中国文人,因为,他是自己找死。
汤显祖的诗,题为《长卿苦情寄之疡,筋骨段坏,号痛不可忍。教令阖舍念观世音稍定,戏寄十绝》。所谓“情寄之疡”,即为当时“梅毒”的雅称。你把感情寄托到婊子身上,婊子也就将梅毒螺旋体转移到你身上。这位死于性病的才子,其出格的风流水平,你说,能不令人刮目相看吗?
古往今来,中国有无数文人,但患梅毒而身亡者,他是独一份。
在现代医学中,梅毒学名为“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系统疾病”,即“syphilis”。屠的梅毒已经到了发作的第三期,在今天的医疗条件下,也许还有救,但在明代,只好束手无策,由他剧烈疼痛,共剂失调,从面部器官坏死糜烂起,一直到耗尽这盏灯油为止。
风流罪之可怕,莫过于此。
据西方医学史,梅毒系哥伦布由新大陆归回后,文献才有病例记载。但也有人认为,公元15 00年以前,许多欧洲的“麻风”病例,从其接触传染,性传播,遗传,汞制剂有效的性质看,实际上也就是梅毒。中国人旧称这种性病为“杨梅大疮”,“杨”,恐系“洋”字的讹传,估计也是外来的传染病。
明代中后期,是个淫风甚炽的年代。据明谢肇膌《五杂俎》:“今之娼妓布满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它穷州僻邑,在在有之,终日倚门献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两京教坊,官收其税,谓之脂粉钱。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听使令而已。唐、宋皆以官伎佐酒,国初犹然,至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禼里。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谓之土妓,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
只要有卖淫为生的娼妓,只要有进行性交易的行业和场合,性病传染,必定要成为社会公害。在俄国作家库普林小说《亚玛街》中,我们看到沙俄当局对妓女和妓院,有定期的卫生检查。虽然,很大程度上是做做样子的。但至少在18世纪以后的西方,即或是走过场,还是想要控制性病蔓延的。但在中国,甚至到了清代,到了民国,从鸳鸯蝴蝶,狭邪淫秽的小说作品中,看不到类似的杜绝性病传播的措施。
因此,汤显祖这首“戏寄十绝”,从诗中略存调侃之意看,性病是当时社会的常见病。屠隆害了梅毒,不过和伤风感冒一样,汤既未感惊讶,也不认为奇怪,是很平常,很普通的病。估计15世纪的明代,性病的普遍发生率,是那个淫乱社会的必然现象。讵知屠长卿风流出格,性生活过于糜烂,以致最后不治,首开中国文人性病死亡记录。
作《拍案惊奇》的凌初曾经对15、16世纪的中国人的心理状态,作过这样的表述:“近世承平日久,民佚志淫”。其实,民风的淫佚,是在帝王、臣宰、整个国家机器中的大小官僚带动下,再加之商人性消费的勃兴,与文人自命风流的推波助澜,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才形成这种全民参与的世纪末淫风。
要是能通过时光隧道,回到万历年间,那时的北京也好,南京也好,乃至大小城市,妓院娼馆,充斥市廛,神女娈童,诱色卖身,媚药秘方,大行其道,淫具亵器,公开买卖。而在街市集镇,茶楼酒肆,那些御女之道,房中之术,淫秽文字,春宫图画,更是堂而皇之地大明大摆。因此,实际上全社会对于淫荡,已到了毫不以为羞耻的田地。
像屠隆这样的才子,引娼挟妓,眠花宿柳,平康冶游,招蜂惹蝶,弄出一身病来,是不必大惊小怪的。然而,得了性病,多少有点中奖的荣耀感,实在是匪夷所思。在今天说来,某位作家从三陪小姐那里染上淋病白浊,顶多从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找江湖郎中私下治闻,绝不愿意大事张扬。无论如何,这是不大名誉的事情。可在明朝,却视作风流,不但不感到难为情,不觉得是件多么难以启口的话题,还要堂而皇之写进诗文里的。
汤显祖,这位与莎士比亚同年死去的剧作家,就认为这是风流,不是丑恶。
风气,这东西,一旦形成,便会左右社会,左右人的意识,作家也不能例外。我记不得是公安三袁中的哪一位了,竟认为妓女能给予离乡背井者灵肉满足,实在有其存在的必要,并为之论证,振振有词,颇理直气壮的。这也就是一代人说一代的话,一代作家写一代的作品。现在回过头去看我们亲历过来的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尝试,三十年代的拓展,四十年代的跌宕,五十年代的惶恐,六十年代的矫情,七十年代的伪善,从作家的话语中,大致可以揣摸出那个时代的大致脉搏和基本面貌。
C`est pas la v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