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程序及53所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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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自主招生考对于学校而言是一种招揽人才的手段,而对于考生来说,意味着多一次机会。例如,一些重点大学的热门专业,如果光靠自己实打实地去考的话,难度相当高,很多人都是靠线上或线下的加分才考进的。

自主招生程序

一.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二.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其他形式提出申 请,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
  三.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 ,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 考生名单。
  四.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 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 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 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六.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 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 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53所高校自主招生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医药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天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河海大学、

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江南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拟申请自主招生的考生,不一定都得具有诸如各种奥林匹克等等竞赛的奖牌或名次,如果考生高中阶段能够在所就读的学校成绩排名15%--20%,也都有机会获得自主招生的录取资格。

考生一旦获得了自主招生的录取资格,在高考后的填报志愿过程中,首先必须保证将该大学列为第一志愿填报,之后这位考生就享有了比其他考生降低15分—20分录取,或优先选择和满足专业要求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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