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4-27 06:13
朋友问学英文有何体会,我总是回答:阅读,阅读,再阅读!实际上这是针对英文已有一定基础的人而言。一般出国一二年,听力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生活,学习和工作基本也都过得去。再往上的英文水平提高全靠自己。这里没什么捷径。速成学校可以提高考试成绩。而真正的英文水平的提高,只有华山一条路---那就是下功夫。而且必需是持久的,有意识的努力,作有心人,随时随地从各种环境中学。
要说明一下,写此文目的是交流,希望能抛砖引玉。各人天赋不同,经历不同,性格不同,对英文的期望值不同,读学习外语的路子可能也不同。另外本文是谈语言学习兼谈文学。但我对文学是业余的,没什么系统性。谈的也纯是从个人爱好出发,没有普适性。文体上是真正的“散”文,想到那写到那,说好听点是能放能收,不好听是离题万里。
出国近十年了,回头看看那么些年,自己的英文水平虽尚未完全令人满意,可还是有了长足的进步。其间可分成几个阶段。第一是考完托福和GRE,基本把英文语法全部搞清楚了。第二是出国一,二年后,听力基本上过关。再往后似乎就进入了一个瓶颈,水平提高不快。在国内也试着看英文书,每次都在浅尝而面对一大堆单词后辄止。到此时思前想后,一咬牙,自古华山一条路,两军相遇勇者胜。开始是读报,学校有一报栏,每天去读。读时随身带一笔一纸,遇一生词即记下来。刚读每次读不到一页报,纸已记满了生词。回来后逐个查。三十往上的人了,记了就忘。但契而不舍,忘了下次又读到这个词时再记。经常是一个词反复十几,几十次才在脑中生根。这样也有一个好处,如果一个词反复遇到,说明这是个常用的词,同时这个词的语境也掌握了。
开始时真是枯燥难受,但我已有心理准备,咬定青山不放松。后来遇到老同学还会笑我:每天见你拿一张纸去读报。。。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渐渐苦尽甜来。读得越来越多,纸上的生词越来越少。最后,一份报主要内容读完也没几个生词了。
我开始是什么报都读,水平提高以后有了选择。最后主要读《纽约时报》。记不得谁说的,美国人遇到重大新闻,一般以《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为准。但不知为何,《华盛顿邮报》在我读起来总有一种《人民日报》的感觉。而且《纽约时报》确确实实要高出其他报纸一个大头。我遇到的每一个美国人也都说《纽约时报》是最好的报纸。我在纽约时几乎天天读。时间不够就挑喜欢的,主要是艺术版。书评,影评,乐评等,一是对这类体材感兴趣,另外这类文章的词汇含义细微变化多,对英文理解的学习帮助大。《纽约时报》我刚读是$0。75, 后来涨到一刀。星期天则是二刀半。但周日的又是最精彩的。而且我那时找工,周日的招工广告最集中。但不可能每周都买。于是只有发挥纽约客的小聪明。中央车站站台上有几个大篓子,专门让人扔读完的报纸。开始以为去捡是给中国人丢脸,后来发现老美捡的也大有人在。实际上,那些篓子就是放那让人扔报捡报有个地方。可老去中央车站太费时间,还得另谋出路。经观查,报摊会把隔天的报纸扔在路边让收垃圾的车收走。为了慎重起见按规矩办事,我去问店里能否让我拿一份,他们告诉我可以,但必须把第一页撕掉。大约是版权方面的考虑。有些印度人开的小店降价买过期报纸。周一卖周日的,二刀五降到一刀。如你只要招工版,五毛。这些也算是个小插曲吧。读《纽约时报》已养成了习惯,至今读报,《纽约时报》总是首选。这已不是单纯的英语学习或了解新闻,已成了一种享受。美国的一些大城市都有一大一小两种报纸。纽约的大报自然是《纽约时报》,小报有《每日新闻(DAILY NEWS)》和《纽约邮报(NEW YORK POST)》。读多了大报,我想读读小报试试,以为语言上没什么大问题:《纽约时报》都没什么大问题了,小报自不在话下。结果一读之下傻了,有些文章几乎读不下去。因为读者对象不同,词汇也不一样。小报里的俚语口语俗语多,很多词在正式场合几乎见不到。这种报读熟了,“劳动人民”的语言也过关了。还有一种东西我喜欢读的是电视节目预告中的电影介绍。这种英语往往只一行字,里面的用词也很有特色,一般读物中很少会读到。比如Armchair一词作形容词用(意思是只说不做),我就是从这学到的。记得读过一则讣告,逝者就是以写这种一行电影介绍出名的。对了,报纸的讣告栏我也留心,时时会有很有价值的人物。纽约人材集中,什么人都有,当年叱咤风云,晚来金盆洗手,大隐隐于朝。若非讣告,已如黄鹤。《纽约时报》就常常会有各领域里杰出代表的讣告,既是人物小传,也是历史。学了英语,长了知识。读研时听教授讲课可练听力,我遇到几位教授语言很有特色,干净利落又幽默风趣。而领较教授写作水平的又是在《纽约时报》上。文章发表在二三年前,讲的是陪审团的经历。作者是纽约一大学的教授。美国公民都要去陪审团服务。这位教授参审的是一谋杀案。该文的优秀之处一是其内容,不仅是案情,更在于对陪审员们前前后后心路历程的描写,以及让我从文化角度上去理解美国人和美国法律制度;二是其文笔老练从容,优美流畅,不动声色却让读得我热泪盈眶。
可光读报又不满足了。于是决定把语言与文学结合起来,开始读小说。可从哪起步,读什么书呢?我采取的是顺藤摸瓜的方法。在国内读过外国小说的中文译本,比如《爱情故事》,《豺狼的日子》等。这几本书名正好是英文原名的直译,于是去图书馆先找到这些书来读。用同样的办法,把生词记在纸上回去查。说一下字典。学托福时老师就强调要用英-英字典。我出国后一直用韦氏大字典。初学一般够用了。但现在越来越觉得不满足了,常常想弄清一个词的细微区别,韦氏总是太笼统,必须借助其它大字典。读完这些书后,我就查作者的其它著作,这样由一本书牵出好几本。。。《爱情故事》作者Erich Segal,出身哈佛,一直在各名校研究希腊经典。写小说是玩票。有点象钱钟书。最喜欢他的《The Class》,《Acts of Faith》,《Doctors》。几乎所有都与哈佛有关,可见Segal的哈佛情结之深。《豺狼的日子》作者Frederick Forsyth擅长描写国际事件,暗杀总统,劫持油轮,间谍等等。国内曾还有他的《敖德萨档案》,《战争之狗》,《魔鬼的选择》。后者出版时已是市场经济时代,不知那翻译是何许人,翻的实在没法读。Forsyth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是《The Negotiator》.讲的是美国一伙石油巨头为阻止总统可能对他们不利的政策,买凶绑架总统在英国留学的儿子。英美找到一谈判专家。结果案中案。离奇惊险。Forsyth是英国人,读他的书还有一好处是可对比英美英语,扩大眼界。顺便说说,一直喜欢美语口音。可是有次遇到一华人青年,一口漂亮的英国英语,讲起来象音乐一样,真是有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从此爱上英国音(伦顿音,BBC或牛津音,曼切斯特口音不是那末好听)。
我的体会是,一个作家的第一部作品一般最具原创力(Originality)。如《爱情故事》和《豺狼的日子》。 在国内读后者时还是刚刚改革开放,中国人还“沉浸”在“革命”的思维方式中,似乎世界上凡事都与意识形态,革命理想有关。而“豺狼”把刺杀国家总统作为一种技术性的工作,用一种几乎是科学的精确性和中立性去计划,执行,对当时的我来说是一种震撼。让我隐约感到,世界还很大,很多样。
要说明一下,写此文目的是交流,希望能抛砖引玉。各人天赋不同,经历不同,性格不同,对英文的期望值不同,读学习外语的路子可能也不同。另外本文是谈语言学习兼谈文学。但我对文学是业余的,没什么系统性。谈的也纯是从个人爱好出发,没有普适性。文体上是真正的“散”文,想到那写到那,说好听点是能放能收,不好听是离题万里。
出国近十年了,回头看看那么些年,自己的英文水平虽尚未完全令人满意,可还是有了长足的进步。其间可分成几个阶段。第一是考完托福和GRE,基本把英文语法全部搞清楚了。第二是出国一,二年后,听力基本上过关。再往后似乎就进入了一个瓶颈,水平提高不快。在国内也试着看英文书,每次都在浅尝而面对一大堆单词后辄止。到此时思前想后,一咬牙,自古华山一条路,两军相遇勇者胜。开始是读报,学校有一报栏,每天去读。读时随身带一笔一纸,遇一生词即记下来。刚读每次读不到一页报,纸已记满了生词。回来后逐个查。三十往上的人了,记了就忘。但契而不舍,忘了下次又读到这个词时再记。经常是一个词反复十几,几十次才在脑中生根。这样也有一个好处,如果一个词反复遇到,说明这是个常用的词,同时这个词的语境也掌握了。
开始时真是枯燥难受,但我已有心理准备,咬定青山不放松。后来遇到老同学还会笑我:每天见你拿一张纸去读报。。。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渐渐苦尽甜来。读得越来越多,纸上的生词越来越少。最后,一份报主要内容读完也没几个生词了。
我开始是什么报都读,水平提高以后有了选择。最后主要读《纽约时报》。记不得谁说的,美国人遇到重大新闻,一般以《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为准。但不知为何,《华盛顿邮报》在我读起来总有一种《人民日报》的感觉。而且《纽约时报》确确实实要高出其他报纸一个大头。我遇到的每一个美国人也都说《纽约时报》是最好的报纸。我在纽约时几乎天天读。时间不够就挑喜欢的,主要是艺术版。书评,影评,乐评等,一是对这类体材感兴趣,另外这类文章的词汇含义细微变化多,对英文理解的学习帮助大。《纽约时报》我刚读是$0。75, 后来涨到一刀。星期天则是二刀半。但周日的又是最精彩的。而且我那时找工,周日的招工广告最集中。但不可能每周都买。于是只有发挥纽约客的小聪明。中央车站站台上有几个大篓子,专门让人扔读完的报纸。开始以为去捡是给中国人丢脸,后来发现老美捡的也大有人在。实际上,那些篓子就是放那让人扔报捡报有个地方。可老去中央车站太费时间,还得另谋出路。经观查,报摊会把隔天的报纸扔在路边让收垃圾的车收走。为了慎重起见按规矩办事,我去问店里能否让我拿一份,他们告诉我可以,但必须把第一页撕掉。大约是版权方面的考虑。有些印度人开的小店降价买过期报纸。周一卖周日的,二刀五降到一刀。如你只要招工版,五毛。这些也算是个小插曲吧。读《纽约时报》已养成了习惯,至今读报,《纽约时报》总是首选。这已不是单纯的英语学习或了解新闻,已成了一种享受。美国的一些大城市都有一大一小两种报纸。纽约的大报自然是《纽约时报》,小报有《每日新闻(DAILY NEWS)》和《纽约邮报(NEW YORK POST)》。读多了大报,我想读读小报试试,以为语言上没什么大问题:《纽约时报》都没什么大问题了,小报自不在话下。结果一读之下傻了,有些文章几乎读不下去。因为读者对象不同,词汇也不一样。小报里的俚语口语俗语多,很多词在正式场合几乎见不到。这种报读熟了,“劳动人民”的语言也过关了。还有一种东西我喜欢读的是电视节目预告中的电影介绍。这种英语往往只一行字,里面的用词也很有特色,一般读物中很少会读到。比如Armchair一词作形容词用(意思是只说不做),我就是从这学到的。记得读过一则讣告,逝者就是以写这种一行电影介绍出名的。对了,报纸的讣告栏我也留心,时时会有很有价值的人物。纽约人材集中,什么人都有,当年叱咤风云,晚来金盆洗手,大隐隐于朝。若非讣告,已如黄鹤。《纽约时报》就常常会有各领域里杰出代表的讣告,既是人物小传,也是历史。学了英语,长了知识。读研时听教授讲课可练听力,我遇到几位教授语言很有特色,干净利落又幽默风趣。而领较教授写作水平的又是在《纽约时报》上。文章发表在二三年前,讲的是陪审团的经历。作者是纽约一大学的教授。美国公民都要去陪审团服务。这位教授参审的是一谋杀案。该文的优秀之处一是其内容,不仅是案情,更在于对陪审员们前前后后心路历程的描写,以及让我从文化角度上去理解美国人和美国法律制度;二是其文笔老练从容,优美流畅,不动声色却让读得我热泪盈眶。
可光读报又不满足了。于是决定把语言与文学结合起来,开始读小说。可从哪起步,读什么书呢?我采取的是顺藤摸瓜的方法。在国内读过外国小说的中文译本,比如《爱情故事》,《豺狼的日子》等。这几本书名正好是英文原名的直译,于是去图书馆先找到这些书来读。用同样的办法,把生词记在纸上回去查。说一下字典。学托福时老师就强调要用英-英字典。我出国后一直用韦氏大字典。初学一般够用了。但现在越来越觉得不满足了,常常想弄清一个词的细微区别,韦氏总是太笼统,必须借助其它大字典。读完这些书后,我就查作者的其它著作,这样由一本书牵出好几本。。。《爱情故事》作者Erich Segal,出身哈佛,一直在各名校研究希腊经典。写小说是玩票。有点象钱钟书。最喜欢他的《The Class》,《Acts of Faith》,《Doctors》。几乎所有都与哈佛有关,可见Segal的哈佛情结之深。《豺狼的日子》作者Frederick Forsyth擅长描写国际事件,暗杀总统,劫持油轮,间谍等等。国内曾还有他的《敖德萨档案》,《战争之狗》,《魔鬼的选择》。后者出版时已是市场经济时代,不知那翻译是何许人,翻的实在没法读。Forsyth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是《The Negotiator》.讲的是美国一伙石油巨头为阻止总统可能对他们不利的政策,买凶绑架总统在英国留学的儿子。英美找到一谈判专家。结果案中案。离奇惊险。Forsyth是英国人,读他的书还有一好处是可对比英美英语,扩大眼界。顺便说说,一直喜欢美语口音。可是有次遇到一华人青年,一口漂亮的英国英语,讲起来象音乐一样,真是有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从此爱上英国音(伦顿音,BBC或牛津音,曼切斯特口音不是那末好听)。
我的体会是,一个作家的第一部作品一般最具原创力(Originality)。如《爱情故事》和《豺狼的日子》。 在国内读后者时还是刚刚改革开放,中国人还“沉浸”在“革命”的思维方式中,似乎世界上凡事都与意识形态,革命理想有关。而“豺狼”把刺杀国家总统作为一种技术性的工作,用一种几乎是科学的精确性和中立性去计划,执行,对当时的我来说是一种震撼。让我隐约感到,世界还很大,很多样。
C`est pas la vie